人大自考部开设专业  | 
         
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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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 1、校本部开设专业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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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招生专业 
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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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招生说明  |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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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专 
                    升 
                    本 
                    · 
                    学 
                    制 
                    两 
                    年  | 
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招 收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应届、往届大学专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,文理兼收;两年在人大校本部就读。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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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|   2、西三旗校区开设专业 | 
         
         
          
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招生专业 
  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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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招生说明  | 
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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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本 
                      科 
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 
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
                      · 
                      专 
                      科 两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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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招 收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应届、往届高中、职高、中专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,文理兼收;本科四年中,前两年在人大西三旗校区就读,后两年在人大校本部就读。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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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 | 
         
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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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    高等学校的大学生、研究生,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;应当热心于改革和开放,有艰苦奋斗的精神,走与工农群众结合的道路,努力为人民服务,为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而献身;应当自觉遵守宪法、法律,严格遵守校纪、校规,增强法制观念,有良好的品德;应当勤奋学习,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,立志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。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以下行为准则: 
                    1、维护祖国的利益,不得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,违背四项基本原则、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,反对破坏安定团结的行为。     2、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、法规。努力作民主和法制的典范。反对无政府主义。     3、维护各民族的平等、团结、互助关系。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,反对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。     4、坚持社会主义、集体主义。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、集体利益;关心集体,反对极端个人主义。     5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。说话要有事实根据,办事力求从实际出发;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     6、热爱劳动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。积极参加公益劳动、生产劳动和勤工俭学活动,虚心向工人、农民学习;不参与经商活动。     7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。勤俭节约,不浪费水、电、粮食;不向学校和家庭提出超越实际可能的生活要求。     8、注重个人品德修养。服饰整洁,讲究卫生;诚实守信;谦虚谨慎;说话和气,待人有礼;男女交往,举止得体;尊敬师长,尊重他人;敬老爱幼,乐于助人;勇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。     9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,增进身心健康。     10、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。在努力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中,树立科学性和革命性相结合的学风。     11、维护教学秩序。遵守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,不扰乱秩序,不起哄,遵守学校校园管理制度,不打架斗殴、不赌博、不酗酒、不观看和传播反动、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;不在禁烟区吸烟。     12、遵守宿舍管理规定。按时熄灯就寝,不喧哗打闹,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;不损毁和私自拆装宿舍设备,不留宿异性;未经有关部门同意,不准留宿校外人员。     13、爱护公共财物,保护公共设施,爱护花草树木;珍惜教学、科研设备;损坏公物要赔偿。     14、遵守外事纪律。在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国格、人格的事;与外国留学生平等、友好相处;对外籍老师和国际友人以礼相待,不卑不亢。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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